调剂基本原则
(一)达到我校规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分数线,复试合格并确定为拟录取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,将不能再申请调剂。
(二)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分数线的外校考生,可申请调剂到与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我校相关专业。
(三)所有调剂考生(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,也包括我校内部调剂考生)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“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”进行。
(四)所有调剂考生,只允许选择一名导师,如要调整导师,调剂考生需经第一次选择导师同意,方可报考其他导师,若出现调剂考生选择多名导师的情况,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将有权直接取消调剂考生复试资格。